目前两岸军队互为敌人吗?
——关于对台(独)作战的几个观点
关于对“台独”作战(以下简称“对台作战”)的若干指导思想,或对台作战的若干观点,军内外尚有不少分歧,这些问题应充分讨论,尽快统一认识。笔者在此提出一些浅显的看法,供参考讨论。
一、 对台作战的性质问题
很多人认为,对台作战就是国共两党内战的延续。虽然在两岸尚未正式结束敌对状况下,此种说法有一定的合理性,但笔者认为这样的定性没有突出对台作战的特殊性,因而定性并不准确。
因为时代变了,两岸的政治、军事形势变了,我党和国家对台方针、政策变了,需要通过战争解决的政治矛盾变了,因而战争性质已经变了。
从政治现实看,过去的内战是一个阶级用暴力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战争,是改变中国社会、政治、经济制度的战争。而可能发生的对台作战,是一次反分裂、反叛乱的战争。其目的不是打倒台湾的资产阶级,不是要改变台湾的所有制和社会制度,而仅仅是根据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”、“反分裂国家法”,制止国家分裂,维护中国的统一,并在台湾实行保留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特别行政区制度。
战争的直接目的是取缔“台独”政权、逮捕、法办叛国的“台独”分裂分子,恢复台湾原有社会秩序。而不是像过去内战那样,通过武力实现共产党在台湾地区执政。
因此台湾民选的地方市、县等政权,并不需要全部推翻,台湾军队也不需要整体被歼灭。只要不以武力支撑“台独”当局的军队,都可以保留。
对台作战的间接目的,是为下一步实行和平谈判、和平协商,实现一国两制打下现实的、即时性的基础。也就是说,一般情况下,对台作战并不能使国家统一和一国两制同时一步到位。在用武力制止了国家分裂之后,两岸仍需用和平谈判或政治协商的方式,产生台湾特别行政区基本法,落实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,在台湾实行的一国两制。
这一点,同过去内战解放某个省的一步到位情况,是有很大区别的。
从法理根据看,党和国家对台湾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,经历了从“解放台湾”到“和平统一、一国两制”两个发展阶段。十一届三中全会前,我军对台军作战,主要依据解放战争时期“打倒蒋介石,解放全中国”,“向全国进军”的命令。而今后可能发生的对台作战,我军依据的主要是“反分裂国家法”。两个阶段对台作战的法理依据已经有了原则的变化。
如果把今后可能发生的对台作战,笼统的说成是“内战的延续”,一是可能影响对台作战方针、部署、战法的正确性;二是可能造成广大台胞的误解,引起不必要的社会动荡;三是容易使“台独”分子和国际敌对势力有机可乘。
因此,现在“对台作战”概念,不提“内战延续”较为妥当。
“对台作战”的定性应为“反分裂、反叛乱作战”为好。
二、目前两岸军队互为敌人吗?
笔者有一个台商的邻居,原国民党海军退役上校,一个铁杆的篮营分子,他坚定认为两岸同属一个中国,可是他还是认为两岸的军队互为敌人。
而我军很多人也同样认为目前两岸军队互为敌人,好像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儿。
那么目前两岸军队真的互为敌人吗?
台湾军队自不必说,台湾当局一直是这样教育台军的,从两蒋到陈水扁,几乎没有变化。虽然台湾当局对大陆的军事战略,大致分为“守势防卫”、“攻势作战”、“攻守一体”、再回到仍属“守势防卫”的决战境外“四个时期,但一直把大陆军队视为现实的敌人,而非假想敌。
而大陆军队一些人认为,台军是国共内战延续下来的自然敌人,两岸尚未结束敌对状态,目前的台军当然就是敌人了。
笔者认为,仅从两岸军事对峙、尚未正式结束敌对状的现实而言,两岸军队自然互为敌人。
但笔者还认为,这谨是军事对峙前沿,法律关系和战术层面的现实,而非政治、军事战略层面的现实。
因为在政治、战略层面上看,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,党和国家已经放弃了以军事手段改变台湾现状的方针,只要台湾当局不改变台湾现状(法理上仍承认一个中国)不触动“分裂国家法”,目前台军就不是解放军的现实敌人,虽然它有可能转化为现实的敌人。
“中华民国宪法”虽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来说,是非法的、是一部在全中国已经失效的伪宪法。但它在台湾社会现实中,却是一部承认一个中国,反对“台独”的大法,客观上是一部维持台湾现状,使台湾不受大陆军队攻击的法律依据。
而台湾军队目前是一支宣誓效忠“中华民国宪法”的军队,因此目前它还是一支维持台湾现状的军队,而不是一支“台独军队”。
目前,我军现实的敌人,是“台独”势力和“台独”军队, 台湾军队只要没有变成“台独”军队,在政治层面和战略成层面来说,就不是解放军的现实敌人。由于它有可能演变成“台独”军队,因此目前台军又是一个“潜在敌人”。所谓大陆1300颗导弹对准台湾说法是没有根据的,我军导弹随时可以对准的是“台独”军队,而不是现在的台军,这要看台湾军队是否会“和平演变”成“台独”军队。
2008年元旦前后,我军内外有关学者就曾呼吁;两岸军队共同反对“台独”。反对“台独”就是反对战争、反对两岸军队自相残杀。台湾军队身处本岛,对此负有不可推御的责任。
从历史的延续来说,两岸内战的态势仍未正式结束,两岸军事对峙和敌对状态尚未正式结束,但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,我党和政府已经放弃了“解放台湾”、延续内战的思路,而追求“和平统一、一国两制”的目标。解放军的现实敌人已不是目前台湾军队,而是“台独”势力和支持“台独”的军队,以及外来侵略、干涉势力。因此我党和政府多次呼吁台湾执政党和台湾当局,就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进行和平谈判,这不是敌对双方暂时的停战谈判,而是从根本上结束敌对状态的谈判。
现在的问题是需要将政治层面、战略层面同军事层面、战术层面相矛盾的状况,以两岸协议形式从法律关系上统一起来,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和军事对峙的现状。
从双方军队的根本利益上说,两岸军队互敌人的时代已经过去,全球化时代要求两岸的中国人团结起来,共同应对时代变化带来的挑战。中国人不打中国人,两岸军队共同的敌人是企图分裂祖国、分裂中华的“台独”势力以及外来侵略干涉势力,这需要两岸在法律层面、协议层面加以确定。
两岸军队对这个问题,应有清醒的理性的认识。
三、为震慑“台独”势力,有必要攻占金门、马祖吗?
曾有解放军学者,在媒体上大谈攻占金门,马祖的问题,曾言在一天之内可消灭金、马台军数万人,寄望以此震慑“台独”势力。
笔者认为,既使不谈目前台军在金门、马祖没有数万人,就算台军在金、马仍有数万人,我军事学术部门如真有此计划,那在政治战略、军事战略两方面看,此计划都是失策的。
攻占金、马的背景可以有两种:
一是台湾当局尚未宣布或实施法理“台独”,二是台湾当局已经宣布或实施法理“台独”,不论那种背景,首先攻占金、马都属失策。
先说第一种背景下攻占金、马的弊端。
从政治层面说,如果台湾当局没有宣布或实施法理“台独”之时,我军攻占金、马,就违背了我党和政府坚持的和平统一,一国两制的方针、政策和相关法律。属于在政治上,过早放弃了“和平统一”的一丝希望,没有做到仁至义尽。使大陆在两岸和国际社会中,陷入“背信”“不义”的被动境地。同时这种手段并不一定能制止法理“台独”的脚步,既使暂时制止了“台独”的步伐,政治上也后患多多。
从军事层面上说,我军攻占金、马有可能加速法理“台独”的进程,我军将不得不进行二次渡海登陆台湾本岛的作战,未必一定能达到“以小战止大战”的目的。既使金、马可以作为攻台的跳板,其作用也不及海坛岛、南日岛和澎湖岛,军事意义并不大。至于消灭台军数万人,对台湾本岛防御并无决定影响,攻占金、马反而给台湾动员数十万,上百万后备兵源赢得了必要的时间。
另一方面,在台湾当局尚未正式改变现状的情况下,我军攻占金、马,会给美国武装干涉台海问题,提供借口,我军将面临两面作战、引进强敌作战的危险。
这种方案的出发点,可能是为了在危急关头震慑“台独”势力,制止台湾当局走向法理“台独”,但根据上面的分析 ,如果真的实施实际结果可能南辕北辙。
这种作战方案的认识误区,可能来源于对两岸尚未结束内战的理解,既然两岸尚未结束内战,我方当然可以随时,随地攻击对方。但是这些军事学术专家,可能没有理解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,我党和政府提出的“和平统一、一国两制”方针在军事上的意义,在军事层面来说,这一宣示,实际上是大陆单方面放弃了继续内战的主张和意图,只是两岸双方尚未谈判正式结束敌对状态,尚未正式停火。
2004年5月,有学者提出“大陆对台动武已不需要底线。‘台独’已过底线了,大陆随时都可以对台进行军事打击,只是选择什么样的具体打击方式了”。据说当时南京战区已经做好了攻占金、马的准备。
现在看来这些军事部署起到了对“台独”的威慑作用,但要真打起来,其政治、军事效果就难说了。
再说第二种背景下攻占金、马的失策。
从政治层面讲,我军攻占金、马,“台独”当局只是失去了其“福建省”的两个岛群,它可以顺势裁撤原设在金门岛的“福建省政府”。美国在上世纪五十年代,就多次建议蒋介石撤出金门、马祖的部队,让两岸划海峡而“分治”,被蒋拒绝。因此我军攻占金、马并不能从根本上动摇已经产生的“台独”,政权,反而可能在岛内一定程度上凝聚“台独”势力,并使其有时间在国际上争取更多的反战支持。
从军事层面看,如果台湾当局已经正式宣布或实施“台独”,我军不去直取“台独”首级,击其要害,反而费时费力在金门、马祖纠缠,这就违反了我军战役速决的原则。这种军事战略应叫“本末倒置”“缘木求鱼“。现代战争,我军有能力直接打击和粉碎敌军作战链条的关键环节,有能力瓦解敌军整体支撑体系的关键支撑点,在不用短兵相接的条件下,即可能使大部敌军丧失作战能力。金门、马祖并不构成台军整体防御体系的关键支撑点和关节点,攻占金门、马祖不会造成“台独”政权和“台独”军队多米诺骨牌式的自动瓦解,因此军事意义不大。
再说,金门、马祖只是台湾本岛防御圈外围的两个火力点,它对我军纵深目标虽具有一定的威慑力,但其作用主要是迟滞我军对台湾本岛的进攻,战时只是台军准备丢弃的次要棋子儿。对于这两个远离“台独”本土政权、“天高皇帝远”的孤岛守军而言,战时何去何从还很难说。我军完全可以通过赎买政策,并晓以民族大义,使两岛台军起义或保持“中立”。无论从中华民族的利益和两岛守军生命攸关的利益看,促成两岛和平解决并非天方夜谭,既使两岛守军不起义也不“中立”,解决了本岛,这两个岛也自然解决了,我军何苦在武力攻占两岛方面下那么大功夫呢?
我军学术专家关于金门、马祖的讲话,可能源于对台作战是内战延续的理解,也可能是对“台独”分裂势力的一次心理作战。
笔者但愿这是一次既典型又成功的心理作战,而非真实的作战意图。
峥嵘人
二00八年元月六日